判决书无论经过多长时间未执行,本身依然是有效的。判决书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其效力不会因未及时执行而丧失。从执行角度来看,虽然已经过去6年,但只要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内申请执行,依然可以启动执行程序。一般民事案件申请执行时效为二年,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时效,被执行人自愿履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提出执行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可能会裁定不予执行。所以,判决书一直有效,关键在于是否在时效内申请执行。若未申请,需考虑是否存在导致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若有,要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恢复执行时效并启动执行程序,以实现判决书确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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