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水合同纠纷:一场与履行公共职能企业的诉讼博弈一、案件详情2007年左右,某县城新建小区由个体老板挂靠开发商修建,个体老板以私人名义设立消防水户头。小区进驻物管后,消防水户头理应由物业公司管理。然而,从2007年至2017年,小区更换多家物业公司,每次交接都不规范,消防水户头位置无人知晓。2017年底,被告新设立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入驻时多次咨询供排水公司,均被告知无消防水户头且未计费。2020年消防水管爆裂,流失大量水量。今年,供排水公司突然要求被告承担20多万水费,并于2021年4月起诉个体老板和被告物业公司。原告仅提供一份从2019年开始的案涉水表计量信息,2020年水表爆裂前无记录,称计量为零所以未记录。个体老板首次答辩主张户头申请合同签字非本人,原告认可。被告首次答辩称物业公司依物业管理条例仅承担管理维护职能,已履行相关职能,非实际使用人和合同主体,不应担责,且原告自身有过错,无权要求滞纳金等。此外,被告入驻后曾与社区、业委会人员到原告处了解水表情况,是原告未履职,现找不到之前物业公司便将责任推给被告。同时,原告无法提供2019年之前查询水表记录,不能证明2019年前未使用。因争议大,进行第二次庭审。原告申请公司员工出庭作证,称2019年之前查抄过水表。被告申请两名证人,保安证明未见过原告派人抄表,小区业主证明2019年前消防水管漏水致其房屋受损,说明当时水表计量不为零。原告证人提交的查抄记录存在矛盾,无起始时间,案涉水量为零未登记,其他户头为零却有登记,证言不可信。最终,法院未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承担50元诉讼费。二、律师点评此案争议颇大。被告虽申请证人出庭,但法官认为证人与被告有直接利害关系,证言采纳度低,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原告未申请鉴定水表计量时间,因其明知自身未履职,想找人担责。原告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印证了被告证人证言,获法官支持。张秋为律师自执业六年多来,以专业、严谨、负责、勤勉为准则,专注办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累计参与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庭审经验与实务处理能力。办案中,张秋为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起案件和当事人。无论是复杂争议案件还是非诉业务,都细致梳理证据、精准研判法律关系、周密制定办案方案,力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个案公平与法律、社会效果统一。执业以来,服务过众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客户,熟悉案件办理流程、庭审规则与实务操作,擅长案件风险把控、争议焦点分析、证据组织、庭审应对及矛盾化解。面对不同案件注重法律逻辑与现实情理结合,耐心沟通、充分释法,助当事人理性处理纠纷。六年执业是积累也是起点,张秋为律师将继续坚守初心、深耕专业,以扎实法律功底和负责态度,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其毕业于四川大学,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领域,执业于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仁寿,联系地址在四川眉山中央国际广场1号楼7楼。三、案件启示这场供用水合同纠纷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首先,物业管理交接环节的规范至关重要。若每次交接都能严谨细致,消防水户头的情况便能清晰明确,后续纠纷或许就能避免。其次,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在诉讼中起着关键作用。原告因证据不足,无法有力支撑其主张,导致败诉。再者,庭审技巧和证人证言的可信度也不容忽视。被告通过合理申请证人、有效分析对方证人证言,为案件胜诉增添助力。对于广大物业公司及相关企业来说,此案提醒我们要重视合同管理和日常运营中的细节,确保各类户头信息准确清晰,履行职责过程留痕。同时,遇到纠纷时要冷静应对,充分准备证据,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张秋为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案件中为被告提供了有力辩护,也为我们展示了如何在复杂的诉讼博弈中找准方向,实现公平正义。相信通过对此类案例的学习和借鉴,能让更多人在面对类似法律问题时,做到心中有数、应对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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