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8万工程款索赔案:专业律师助力乙方大幅减责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纠纷时常引发各方关注。近日,一起涉及金额高达5208万的工程款索赔案备受瞩目,乙方委托的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实现大幅减责,为案件画上了令人满意的句号。一、案件背景本案中,甲方某建设有限公司诉乙方某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5075.88万元及利息,本息暂计5208.36万元,同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涉呼和浩特市某配套生活区工程,由于存在未招先定的情况,导致施工合同无效。双方在施工主体、工程造价、已付款金额等方面存在激烈争议。2014年,甲乙双方就该工程签订了多份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于2016年12月竣工验收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了巨大分歧。甲方坚称乙方欠付巨额工程款,而乙方则认为已付清款项,且主张第三人为实际施工人,甲方仅为被挂靠方。案件历经举证质证、两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后才最终审结。二、乙方律师专业抗辩策略1.直击核心定基调乙方律师举证证明第三人系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实际施工人,甲方仅收取3%管理费,本质为挂靠关系。同时指出工程未招先定致合同无效,从根源上削弱了甲方的索赔依据,为后续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2.梳理付款证据针对89笔付款、超1.88亿元流水,律师整理形成付款汇总表,举证第三方收款主体为实际施工人财务人员,有力推动法院认定乙方有效已付款18805.87万元,在已付款项认定上占据主动。3.精准质疑鉴定对鉴定范围、依据、项目计取逐一提出专业异议,主张部分项目非甲方施工、材料价格按双方认价单计取并扣除水电费等。法院采纳了多项异议,核定工程总造价19335.74万元,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金额。4.压缩责任边界抗辩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推动法院将起算点定为甲方起诉之日。同时就优先受偿权提出抗辩,法院仅支持甲方在529.88万元欠付金额范围内行使权利,大大减少了乙方的责任范围。5.把控诉讼费用分担针对甲方不合理诉求提出程序异议,推动法院判定甲方承担90%案件受理费,最大限度减少了乙方的额外支出,从经济成本角度为乙方争取了有利结果。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施工合同无效,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判决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款529.88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10月10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确认甲方在该欠付金额范围内享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驳回甲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按责任划分承担。四、律师简介本案乙方委托的邢律师,拥有法学、财务管理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还持有FCPA执照。曾在某新三板企业以及国企分公司工作数年,也曾服役于某地市支队,现为四级律师。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数百件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办理过数起标的上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为虚开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辩护并取得良好结果,其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起案件再次证明,专业的律师能够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为当事人提供有力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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