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子继承权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名下房子首先由在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实际继承过程中,要注意区分不同继承人的情况。比如,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也有继承权。同时,各继承人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避免因继承问题引发纠纷。若对继承顺序或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可通过咨询专业律师、查阅法律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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