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8000元/月
抚养费+房产全归女方+债务全隔离
陈女士与林先生的婚姻因林先生
婚内出轨而破裂,男方还试图用债务捆绑女方,拖延
离婚。刘淳倩律师接受委托后,以专业的法律逻辑和谈判技巧,从孩子的
探视权入手,打破了男方的拖延僵局。最终促成调解,陈女士获得了高额抚养费、全部房产车位,还彻底隔离了所有关联债务。
陈女士对刘淳倩律师的评价极高:“刘律师太专业了,在没有强硬证据的情况下,还能为我争取到这么好的结果,不仅让我摆脱了痛苦的婚姻,还保障了我和孩子的未来。她在谈判中非常有策略,对法律的运用也很精准,真的是我们婚姻困境中的救星。”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开了一家小店,一起签合同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知道了表示同意,这些就是共同债务。要是一方自己偷偷借了很多钱,不是用于家里日常开销,那就不算共同债务。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男方意图转嫁个人债务给女方,刘律师依据此条法律,明确指出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女方无需承担,为女方规避了债务风险,支撑了女方在债务承担方面的合理诉求。
案例二:26万
夫妻共同财产全额追回
刘女士发现丈夫余先生擅自将26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石女士,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刘淳倩律师。刘律师通过梳理证据、专业沟通和精准施压,促成双方调解,帮助刘女士全额追回了财产。
刘女士感激地说:“刘律师太厉害了,我自己和对方沟通了很多次都没用,她一来就把问题解决了。她对法律的理解很透彻,还能抓住对方的痛点,让对方乖乖同意调解。有她帮忙,我心里踏实多了。”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俗化解释:就像夫妻一起买了一套房子,两个人都有权利决定怎么处理这个房子,不能一个人偷偷把房子卖了。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余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刘律师依据此条法律,明确界定该赠与行为无效,为刘女士全额追回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支撑了刘女士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诉求。
案例三:5月孕程终和解
男方与女方因婚约破裂、女方怀孕产生彩礼返还及补偿纠纷,刘淳倩律师接受男方委托后,通过全面梳理事实、兼顾情理法和多轮谈判,促成双方签署协议,以合理的方案了结了纠纷。
男方对刘律师的表现赞不绝口:“刘律师考虑得很周全,既维护了我的财产权益,又照顾到了女方的孕期权益。她在谈判中很有耐心,也很专业,让我们双方都能接受这个结果。有她在,事情处理得很顺利。”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通俗化解释:如果两个人没结婚,或者结婚了但没一起生活,又或者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刘律师依据此条法律,明确男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情形下的返还请求权,为谈判奠定了基础,支撑了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求。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刘淳倩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还能兼顾情理,以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痛苦和损失。她的专业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誉,成为了众多人在婚姻困境中的可靠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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