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律师,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他是三明市优秀青年律师,也是福建省第四期优秀青年律师、福建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五期)学员。他还担任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三明市烟草公司、三明市第一医院的法律顾问,还是三明市公益律师。执业以来,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3000+,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的亚马逊店铺账号被停用,便通过微信和被告协商账号解封事宜。双方达成口头委托协议,约定被告办理账号解封业务,服务费用8600元,服务时效1至45天,若未成功解封则全额退款。2024年12月7日,原告按约定通过微信全额转账支付了服务费用。可是,约定的服务期限到了,被告却没能完成账号解封的委托事项。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在2025年3月承诺退款,只退还了1000元后,就找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干脆不回原告消息,拒绝退还剩余款项。原告没办法,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剩余的7600元欠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还款截图、账号封禁通知、报警回执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真实合法,相互印证,完整地证明了双方的委托约定、付款事实、退款承诺以及欠款事实。而被告呢,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应诉,也没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口头委托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该遵守约定履行义务。被告没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账号解封义务,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按照约定应该全额退还服务费用。扣除已经退还的1000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剩余款项7600元。同时,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450元,都由被告承担,如果被告逾期履行付款义务,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口头委托合同纠纷,它告诉我们,电子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可以作为委托合同关系的合法依据。受托人要是没按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就得承担退款的违约责任。而且,订立口头合同也得遵守诚信原则,要是像被告这样违约还缺席庭审,就会丧失诉讼抗辩权利,最后只能承担全部败诉风险。在生活中,我们在进行委托事务时,一定要重视合同约定,遇到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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