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原则上归母亲。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婚姻家庭中的抚养权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现有证据方面:如果是诉讼离婚,需准备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基础证据。优势在于法律明确倾向母亲抚养,劣势在于如果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则会失去抚养权。比如母亲有严重疾病、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尽抚养义务等。缺失的关键证据主要是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的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协商:双方可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优点是快速便捷、成本低,能保持良好关系。缺点是可能达不成一致。调解:由中立第三方调解,优点是较为灵活,利于孩子成长。缺点是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诉求。诉讼:若协商调解不成可诉讼。优点是能通过法律强制确定抚养权。缺点是时间长、成本高,可能激化矛盾。建议先尝试协商或调解,若不行再考虑诉讼。诉讼时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及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以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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