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票赔偿。 二、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赔偿。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一定年限计算。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来确定。若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协商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的优势;调解由中立第三方介入,利于快速解决;仲裁一裁终局,效率较高;诉讼则有严格程序保障权益,但时间和成本相对较高。关键是要及时收集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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