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敏律师任职于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是律所的合伙人,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她多年来专注于土地管理和城市更新领域,对土地管理、城市更新、国企管理、税务筹划等法规政策了如指掌,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战经验。她服务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广州,先后担任广州荔湾区、天河区、花都区、黄埔区、海珠区等多个城中村、旧村改造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这些项目提供了全方位的旧改专项法律咨询服务。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你租了一套房子,在你租房子的这段时间里,房子的主人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和原来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你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继续住下去。案例关联说明:在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胜诉案中,案涉部分租赁物业无偿划转至我方名下,我方依法继受原租赁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我方作为租赁物业受让人,无条件继受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仲裁条款这一抗辩观点。在租赁合同无效仍成功追回场地占用费胜诉案中,我方当事人向对方提供办公场地,对方使用后长期拖欠场地费用与水电费,还以合同无效等理由拒付。王惠敏律师代理起诉,即便法院认定租赁合同无效,仍为当事人全额追回场地占用费、水电费及逾期利息。王律师针对“合同无效但已实际占用”的核心情形,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她用搬离记录、费用支付记录、物业凭证固定对方实际使用场地至搬离当日的关键事实,依据司法解释,明确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仍应支付场地占用费,标准参照原合同约定。同时,她还击破了对方的抗辩,对方所称未交付场地、锁门、无法办照等均无书面证据、无有效告知记录,依法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我方核心诉求全部实现,足额收回被拖欠款项。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与货款追索胜诉案同样展现了王惠敏律师的专业能力。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存在长期电线电缆买卖交易,对方收货安装后,拖延支付大额货款,并在对账确认欠款后,突然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意图拒付货款。王律师围绕证据链、检验期、举证责任三大核心构建抗辩逻辑。她固定了对账效力,对方已书面确认欠款,事后反悔无依据;严守检验规则,对方收货后长期未提异议,远超合理检验期限,亦未按约定书面提出质量异议,丧失异议权;强化举证责任,产品质量争议应由主张方举证,对方无鉴定报告、无直接证据证明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完全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我方全额胜诉,成功追回欠付货款,债权得到完整保障。在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胜诉案中,对方为规避仲裁管辖,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确认案涉《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对双方无效。王惠敏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明确代理策略。她指出我方作为租赁物业的合法受让人,依法继受原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仲裁条款;对方对仲裁条款的效力曾以实际行为表示认可;案涉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具备仲裁协议的全部法定要件。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完全采纳王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对方的全部申请,我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仲裁程序得以顺利推进。王惠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对广州本地法规政策的深入了解,在广州地区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征地拆迁、公司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还是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她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广州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寻求王惠敏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法律人士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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