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的成立需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心分析:双方当事人需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得到有效承诺,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明确合同条款,避免模糊不清产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便于留存证据。要约和承诺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等。若对合同成立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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