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李某某被蔡某驾驶的出租车撞了,左膝前交叉韧带部分断裂、半月板损伤。李某某受伤后多次门诊及住院治疗,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某出租汽车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事儿一直悬而未决。李某某委托了刘艳敏律师代理维权。刘律师分两次提起诉讼,第一次诉讼针对前期已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损失。刘律师仔细梳理每一项费用,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内赔偿李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57341.87元。第二次诉讼时,李某某伤情稳定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后续仍需治疗。刘律师继续为他主张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刘律师还依据居住证明、商铺租赁合同等证据,让法院认定李某某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获赔。最终,第二次诉讼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李某某108340元(优先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39233.53元,合计147573.53元。两次诉讼累计获赔金额204915.4元。这里为大家普及一则相关法律知识点,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合理的费用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并且有相关证据支持时,赔偿标准也会按照实际情况认定。刘某某受雇于曾某某,在广州市番禺区一栋三层自建房工地从事砌砖工作。2021年7月14日下午,刘某某在约1.8米高的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踩空摔落,头部着地重伤,经多家医院抢救治疗,仍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伴四肢瘫,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各方均未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刘某某一家陷入了巨大的困境,未来的生活和治疗费用都成了大问题。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委托刘艳敏律师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某(雇主)、邓某某及曾某某(业主)、雷某某(现场管理人员)连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56万余元。刘艳敏律师代理原告,提交了完整的医疗记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刘某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曾某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业主将三层住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存在选任过错。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未佩戴安全帽、自身有过错等抗辩,刘律师指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缺乏安全防护措施,雇主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就被告主张用团体意外险保险金抵扣赔偿款的问题,刘律师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成功论证保险金受益人为刘某某本人,不能抵扣侵权赔偿。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某某自身承担30%责任,雇主曾某某承担70%责任,业主邓某某、曾某某对曾某某的责任在25%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判决曾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刘某某1244509.63元;邓某某、曾某某在243272.63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这里涉及的法律知识点是,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雇主和发包方如果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保险金的归属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2019年5月,某装饰公司与某健身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双方于2019年10月、2020年9月两次签订《工程费用结算书》,确认健身公司尚欠工程款及装修押金等共计110459.98元(含装修押金2万元)。此后健身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款项。刘艳敏律师代理装饰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健身公司支付工程款90459.98元、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20957.4元、退还装修押金20000元及延迟返还押金损失1000元。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合同及结算书合法有效,健身公司确认欠款事实,判决支持了装饰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合计金额132417.38元。判决生效后,健身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刘艳敏律师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2年8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随后,刘艳敏律师调查发现健身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丁某、陈某、何某、周某均未实际缴纳出资,遂向法院申请追加四名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执行异议审查中,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四名股东实际出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裁定追加丁某、陈某、何某、周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分别在120万元、75万元、75万元、30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对健身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里的法律知识点是,当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时,如果股东未实际缴纳出资,是需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刘艳敏律师在处理各类法律案件时,总是能深入挖掘案件细节,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法律困境,不妨相信刘艳敏律师,她会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帮你走出困境。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