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使用假章签订的合同可能不成立,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成立。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使用假章签订合同往往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核心分析:首先,合同成立需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使用假章签订合同,一方并非以真实意愿订立合同,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但如果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情形),则合同可能成立。比如,假章是公司曾经使用过的样式,或者盖章人在公司有一定职位且长期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实务建议:如果发现合同对方使用假章签订合同,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假章的样式、签订合同的场景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使用假章可能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可根据具体情况,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如果合同未履行,应立即停止履行,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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