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核心分析:主体是对被拐卖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后不进行解救且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是故意的不作为。关键在于是否有解救职责以及是否因不作为导致严重后果。实务建议:家属若发现相关人员有不解救行为,可收集书面的举报材料、解救要求记录等证据。向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属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若后果严重,可向检察院举报,由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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