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冕桦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任广东仁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担任汕尾市律师协会理事、陆丰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执业7年来,他在民商法、刑法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事务。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李冕桦律师办过的案例7——借名购房执行复议胜诉案。案件关键困境委托人由于年龄等客观因素,无法申请房贷,只好以亲属名义购买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该亲属名下。在购房过程中,涉案房产的首付款以及全部按揭款均由委托人实际支付,而且自购买后,该房产一直作为委托人家庭的唯一住房居住使用。然而,登记人因刑事犯罪需要缴纳罚金,法院依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查封了涉案房产。委托人先后两次提出执行异议,但均被一审法院以“登记即权属”为由驳回。这使得委托人家庭面临无家可归的危机,在此情况下,委托人委托李冕桦律师申请复议。律师突破策略与行动-精细化梳理证据:李冕桦律师深知本案的核心在于证明“借名购房”的真实性以及委托人的实质权属。他协助委托人全面排查证据线索,从购房资金来源,如定期存款支取记录、转账凭证;按揭还款凭证,像近八年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居住证明,包括村委会证明、户口簿;到购房相关文件,例如买卖合同、收款凭证等,系统性地整理了17组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出资-还贷-占有使用”的完整闭环,直观地证实了委托人系房产的实际权利人。-精准狙击裁判误区:针对一审法院机械适用“不动产按登记簿判断权利人”的误区,李冕桦律师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复议申请及听证过程中,他明确主张物权登记仅仅是一种公示方式,并非权属认定的绝对依据。结合委托人借名购房的合理事由,即无贷款资格,长期实际出资以及该房产作为唯一住房的特殊属性,论证了委托人的权益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成功突破了形式化裁判的局限。-聚焦听证核心:在听证过程中,李冕桦律师重点强调了涉案房产对委托人家庭的生存保障意义。他指出,若强制执行该房产,将严重违背公平原则以及居住权保护的立法精神。同时,结合登记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可,进一步夯实了证据效力。他清晰地拆解了“登记名义人”与“实际权利人”的权责边界,推动法院全面考量案件实质,而不仅仅停留于表面的登记信息。胜诉结果与启示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李冕桦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裁定事实认定错误,裁定撤销原异议裁定,中止对涉案房产的执行。这一胜诉结果不仅帮助委托人保住了唯一住房,也彰显了李冕桦律师在执行异议复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的深层内涵,善于穿透形式表象挖掘案件实质,通过扎实的证据构建与精准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起了坚实屏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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