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民事案件中,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权利义务:权利人在规定期间内申请执行,义务人有义务按照生效文书履行。关键要件:以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为起算点,注意不同履行方式的计算方式。实务建议:及时关注履行期限,在期满后二年内尽快申请执行。准备好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法院执行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说明执行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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