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双方需自愿达成离婚合意,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并写入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键在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实务建议:协商起草离婚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日后纠纷。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