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孩子超过18岁,在特定情况下仍可以要求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18岁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终止。但如果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认定为“必要时”,有权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权利义务方面,子女有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根据情况支付的义务。关键在于子女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孩子的实际情况,如孩子的学籍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等。与父母协商抚养费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明确诉求,提交相关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参与诉讼程序,等待法院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