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财产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核心分析:一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二是明确了清偿顺序,先满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支付职工权益、社保税款及普通债权。三是当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时按比例分配。实务建议:一是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担保情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据。二是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核实。三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若对清偿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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