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高院再审不一定会直接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核心分析:若按一审程序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可上诉,不会直接生效。按二审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按二审程序审理的,所作判决裁定直接生效,类似直接判决。关键在于再审适用的程序。各方权利义务依再审适用程序而定。一审程序再审时当事人有上诉权;二审程序再审或提审按二审程序时,判决裁定直接约束当事人。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各类证据,如新发现的关键事实证据、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据等。关注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安排,若适用一审程序,准备上诉相关事宜。积极参与再审庭审,准确陈述观点和事实,配合法院查明案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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