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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郑艺华律师核查前期垫付票据,已付费用抵扣后承包方无额外赔付义务

2026.06.043人浏览

律师简介:经验丰富的龙岩资深律师
郑艺华律师,男,拥有15年丰富的执业经验,现就职于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他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其执业证号为13508201110273854,服务地区主要为福建龙岩。郑艺华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各类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凭借专业素养和严谨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案例聚焦:工地劳务纠纷的关键辩护
案件概述
2023年7月,在一场工地劳务作业中,一位年近七旬的劳务人员遭遇不幸。他在挑土作业时,从一米高处摔落受伤,导致右足踝部骨折、头部挫裂伤等多处损伤。后续,因左膝旧疾加重,还进行了人工关节置换术。伤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随后起诉要求工程承包方、中间介绍人及实际雇主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此案涉及复杂的多重法律关系。工程承包人通过中间人招募劳务人员,中间人再转托他人具体组织施工,形成了“承包人—中间人—实际雇主—劳务人员”的多层用工链条。各方对于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因果关系存在重大争议,给案件的解决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律师办案方法
郑艺华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采取了一系列核心抗辩策略。
-法律关系定性抗辩:主张承包人与中间人之间系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承包人不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强调劳务人员与实际雇主形成直接劳务关系,承包人无选任过失则不应担责。
-因果关系抗辩:申请司法鉴定,论证左膝人工关节置换术与本次外伤的关联性。鉴定结论显示外伤系次要作用,原因力大小建议30%,据此大幅削减赔偿基数。
-过错责任抗辩:指出伤者年事已高、曾有摔伤致残史,明知自身条件不适合重体力活仍参与施工,主张伤者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赔偿项目抗辩:质疑伤残等级评定,主张旧疾参与度应扣减,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逐项提出异议,要求剔除与外伤无关的治疗费用。
案件结果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判决。法院认定:本案存在三层劳务关系,实际雇主未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是事故主因,承担40%责任;承包人与中间人疏于管理监督,各承担20%责任;伤者自身未尽注意义务,承担20%责任。经外伤参与度30%折算后,核定实际损失为59255元,加上精神抚慰金2400元,合计61655元。扣除承包人已垫付的43798元,判决实际雇主赔偿11904元,中间人赔偿5952元,承包人无需再赔付。
本案通过司法鉴定锁定外伤参与度,成功将赔偿基数从19万余元压缩至6万余元,并通过责任比例划分实现赔偿金额的大幅降低,郑艺华律师的辩护策略取得显著效果。
结语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往往让当事人头疼不已。郑艺华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结果。如果您或身边人正面临类似法律问题,郑艺华律师的办案思路与实践经验,或许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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