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核心分析:主体方面,检察院有权对生效裁判抗诉,法院有权决定再审。条件是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抗诉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实务建议:检察院应严格审查案件,确有错误才提起抗诉。收集能证明裁判错误的各类证据。向同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启动再审程序。法院再审时会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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