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撞伤,应由侵权同学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核心分析:首先,侵权同学作为直接侵权人,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学校若存在管理不善等过错,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关键在于认定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务建议:及时收集孩子受伤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事故现场照片等。与学校沟通,了解事件经过并要求学校提供相关监控视频等资料。先与侵权同学的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同学监护人及学校承担相应责任。起诉时要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律程序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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