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破产清算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债务人或债权人发现公司符合破产条件时,有权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权利义务:债务人申请需如实提供财务等相关情况;债权人申请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关键在于证明公司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形。构成要件: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实务建议:债务人申请:准备好公司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等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债权人申请:收集好债权凭证,如合同、借条等,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说明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后续按程序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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