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没有定罪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关押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一般来说,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较长,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更长时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此外,侦查羁押期限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还可以延长。核心分析: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最长可达37天。检察院有审查批准逮捕的权力,决定是否对嫌疑人继续羁押。案件侦查过程中,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羁押期限可能延长。实务建议: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律师可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情况。家属可以关注案件是否已移送审查起诉等阶段,通过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大致进度。如果认为羁押时间过长,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合理诉求,由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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