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了在上述情形基础上,若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等加重情节的情况。核心分析:首先要有交通肇事行为,这是前提。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如果是因为害怕被受害者家属殴打等其他合理原因离开现场,不构成逃逸。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实务建议: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处理,不要擅自离开。如果有人受伤,积极救助伤者。若不幸遭遇肇事逃逸,要及时记住车辆特征、车牌号码等信息,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警方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判定是否构成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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