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交交强险发生事故,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车辆已转让但未办理交强险变更,受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核心分析:投保交强险是法定义务,未投保导致事故发生,投保义务人需担责。交强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赔,维护社会公平。关键在于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这一事实。实务建议: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以便交警认定责任。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证明等。受害人可与投保义务人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要求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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