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戴昱律师解析医疗纠纷案例,为患者维权支招

戴昱律师解析医疗纠纷案例,为患者维权支招

2026.06.01综合3人浏览

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智慧——戴昱律师案例解析
在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医疗事故时往往不知所措。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戴昱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患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戴昱律师:专业与经验的结合
戴昱律师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他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该所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戴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擅长医疗纠纷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还担任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拥有多年医事法律风险控制管理实操经验。他曾获得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等荣誉。

胎儿死亡纠纷:尸检关键作用凸显
产妇周某在某医院产检并待产,胎儿最终死亡。医院认为是死产,不承担责任,而产妇认为是出生后死亡。产妇委托戴昱律师代理此案。戴律师建议产妇进行尸检,乐山市某医院出具的病理解剖报告认定胎儿系窒息死亡。戴律师反复研究病历、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后,认为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在司法鉴定听证会上,戴律师从医学和法律角度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他的分析一致。一审法院采纳了戴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63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此案例凸显了尸检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若患者家属因传统观念忽视尸检,可能导致维权困难。

术后死亡纠纷:感染控制不力责任认定
2021年12月,患者因“肛门部疼痛3天”到某院治疗,术后出现腹胀、高烧等症状,转院后去世。经鉴定,患者死因是术后继发感染性病变。院方在术中未充分清洗脓腔、术后引流不充分、未按规范换药,对感染控制存在消极影响,且延误了对局部和全身感染的识别与处理。鉴定意见认为医院的不足与患者病情特点共同导致死亡,医院承担同等-主要原因力。法院酌定院方承担65%的责任,赔偿90余万元。戴律师提醒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需提交证据,尸检是否为鉴定必经程序要分情况讨论,患方应慎重对待。

病历造假纠纷:鉴定受病历真实性影响
2021年9月,患者入住某精神卫生中心,入院六天后出现意识障碍,转院后被诊断为肝衰竭等,最终去世。尸检死因是亚急性重型肝炎致肝功能衰竭。原鉴定认为医院医疗行为不足系次要原因力。但家属发现病历存在伪造、篡改情况并向卫健委投诉,卫健委认定院方存在伪造病历行为并给予处罚。戴律师认为原鉴定错误,应进行过错推定。因病历不真实,原鉴定意见书作废,后续鉴定机构均不予受理。法院综合考虑患者原发疾病和医院诊疗过错,酌定院方承担70%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戴律师提醒患者及家属,在对病历真实性存疑时,可申请电子病历司法鉴定,投诉时应提前梳理病历,提供清晰线索和材料。

医疗纠纷涉及复杂的医学和法律问题,戴昱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患者在纠纷中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在面对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