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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松梅律师29年坚守,为当事人权益“智”取正义

2026.06.01综合3人浏览

朱松梅律师:29年坚守,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他就是朱松梅律师。

朱松梅,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拥有湖南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他是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株洲市律师协会理事,也是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主任,执业证号为14302199810689798,服务地区为长沙。自1996年6月开启律师生涯,至今已有29年,曾先后在多家律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还担任过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等50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盗窃案精准辩护,助力当事人免予起诉
2022年,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丁某(化名)的委托,指派朱松梅、宾佳律师担任丁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2022年5月11日,丁某与罗某(化名)从株洲骑摩托车至湘潭高新区大数据中心,从围墙上的洞口钻入工地,通过爬窗方式偷走三捆电线,共计18斤,卖了160元,两人各分得80元,后定损价值3899元。2022年7月25日,丁某被公安机关带走,被行政拘留五日。因涉嫌盗窃罪,丁某于7月30日被刑事拘留,8月29日被取保候审

朱松梅律师接受指派后,与丁某亲属有效沟通,细究案情,找到了辩护突破点。他认为本案情节轻微,盗窃数额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丁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诚恳,非法所得较少,且愿意积极退赔;其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平时表现良好。同时,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可从轻、减轻处罚。朱松梅律师还指出,应以教育、挽救为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丁某,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近年来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请求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后对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最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诈骗罪辩护,当事人终获缓刑
近日,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史某(化名)等十三名被告诈骗罪、利用网络信息罪一案中,朱松梅律师和宾佳律师作为辩护人,成功为史某争取到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的良好结果。

史某明知他人从事诈骗,负责在群内假装退费人员,晒假退费到账截图,活跃群内气氛,工作期间获利6万多元。史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罪行,但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两年半实刑且不适用于缓刑。朱松梅律师认为,史某虽知道他人诈骗,但本身无共同诈骗犯意,属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范畴;史某情节较轻,且身患疾病,符合缓刑条件;同案犯工作性质一致,检察机关对同案犯量刑建议为缓刑,史某与同案犯仅金额大小有区别。最终,法院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执行。

朱松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不懈的努力,在这两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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