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核心分析:首先要明确担保合同的类型,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享有选择权。债权人需证明主债务确实存在且主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这一事实。担保人承担责任范围依合同约定,关键在于确定担保的方式及范围。实务建议:债权人要收集主债务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及担保关系存在。明确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起诉担保人;一般保证则需先起诉主债务人,主债务人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起诉担保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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