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协商一致签订:双方达成合意即可签订无固定合同。法定情形签订:满足特定情形时,劳动者有主张签订无固定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相应义务。关键在于对工作年限、合同订立次数等条件的认定。实务建议:协商签订:双方就合同条款充分沟通,明确权利义务。符合法定情形签订:劳动者需留存好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社保记录等。当符合法定情形时,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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