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核心分析:辩护律师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这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的重要环节。其他辩护人需经许可才能会见。关键在于律师身份的认定以及是否符合会见的程序要求。实务建议: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律师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手续,按规定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会见时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若遇到阻碍会见等情况,可向相关司法机关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