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二审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遵循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相关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审理。权利义务:被告人、检察院等各方在二审中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案件是否涉及法定不公开情形以及是否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实务建议:对于被告人一方,如果认为案件符合公开审理条件但未公开,可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会依法开庭审理,各方应做好充分准备。收集证据等工作应在一审阶段完成,二审主要围绕一审的情况进行审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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