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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玉律师再审逆袭:为当事人绝境追回百万赔偿

2026.05.30刑事辩护7人浏览

再审逆袭:杨小玉律师为当事人追回百万赔偿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再审案件更是难上加难。杨小玉律师,毕业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2年,执业律师9年的她,现任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再审案件中实现了绝境翻盘,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

绝境委托:百万赔偿化为泡影
当事人L先生驾驶车辆与死者Z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Z某不幸死亡。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出具了相关事故认定,且L先生就其驾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然而,保险公司以L先生存在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等免责情形为由,拒绝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Z先生家属此前委托其他律师代理此案,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面临着一分钱都得不到赔偿的困境,无奈之下,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了杨小玉律师身上。

精准出击:锁定核心争议焦点
杨小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启了维权工作。她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事故认定书、保险合同、庭审笔录等全部案件材料,精准锁定了“保险免责条款效力”这一核心争议点。这一关键的判断,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为了反驳保险公司的免责主张,杨小玉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包括保险投保过程的相关材料、交管部门的事故调查补充材料、法律条文释义及类案裁判规则等,形成了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保险公司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

再审交锋:多轮博弈据理力争
再审阶段,杨小玉律师丝毫不敢松懈。她围绕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效力、事故责任认定、保险责任承担等关键问题,提交了详实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材料。她向省高级人民法院阐明核心观点: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就免责条款尽到充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不发生效力;案涉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绝对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再审审查阶段,保险公司仍不认可判决结果,申请抗诉。杨小玉律师继续坚守当事人的权益,针对抗诉申请理由,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多个维度,向法院提交了专业的代理意见,论证一、二审判决的正确性,坚决反对再审申请。

圆满胜诉:挽回百万经济危机
经过杨小玉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迎来了转机。法院最终驳回了保险公司的抗诉申请,撤销一审、二审生效判决。改判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向Z先生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等各项赔偿费用,累计为当事人追回113万余元全额保险赔偿,彻底为当事人化解了巨额赔偿的经济危机,案件取得了圆满的胜诉。

这场再审案件的胜利,彰显了杨小玉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当事人的负责,以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扭转了不利的局面,赢得了应有的赔偿。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杨小玉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捍卫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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