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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晶晶律师:13年执业路,在非法经营外汇案中为当事人争缓刑

2026.05.30刑事辩护7人浏览

杨晶晶律师:在司法辩护中彰显专业与担当

浙江金华的法律界,杨晶晶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人。自2012年执业以来,她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坚守”的执业理念,至今已有13年的执业经验,现任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身兼中共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婺城区刑事委员会委员及金华市律师协会巾帼律政团成员等重要职责。她的执业证号为13307201211684080,本科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多年来,她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还多次获得荣誉,如2015年被评为“金华市首届首秀法律援助律师”,2024年度获评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接下来,我们聚焦杨晶晶律师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外汇案,感受她在辩护工作中的智慧与坚持。

案件背景:非法外汇交易背后的利益纠葛
20XX年X月起,陈某、翁某团伙利用地方外商直接投资(FDI)考核需求,以帮助完成FDI指标为名,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20XX年X月,龚某(化名)与陈某、郑某等人商议完成某县2000万美元FDI项目。龚某明知这是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仍通过他人帮助联系介绍项目方人员。之后,龚某等人出资从郑某处购得1385万余美元,以某贸易公司为境外母公司开设NRA账户,将美元注入其在当地成立的某供应链公司对应的NRA账户及资本金账户,完成FDI认证。认证完成后,该团伙通过大宗商品贸易将美元结汇为人民币并回流资金。经审计,龚某在该项目中获利223万余元。

办案过程: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20XX年X月X日,龚某在某市被抓获归案,随后退出违法所得190万元。案件审理期间,龚某又退缴违法所得33万元。同案人员王某、杨某、马某也分别退缴违法所得50万元、55万元、35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龚某在国家规定交易场所之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杨晶晶律师担任龚某的辩护人后,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她对涉案数额及违法所得提出异议,认为龚某实际获利应为121万元。同时,她提出龚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情节,并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法律的公正与人性的关怀
法院经审理,虽然对违法所得数额的异议未予采纳,认定龚某实际获利为223万余元。但综合考虑龚某系从犯、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3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223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手机、文件袋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笔记本电脑一台返还被告人。

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彰显了人性的关怀。杨晶晶律师在案件中据理力争,为龚某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让龚某能够在社会中继续生活和改造,同时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应有的惩处。

杨晶晶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她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她会继续坚守法律初心,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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