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案外人发现虚假诉讼,可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会裁定中止执行,并对该虚假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处理。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分析:虚假诉讼损害案外人利益,案外人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法院有职责对虚假诉讼进行审查,一旦查实应依法处理。关键在于证明该诉讼为虚假诉讼,如存在双方恶意串通、虚构事实等情况。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虚假的合同、恶意串通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诉讼系虚假。向审理该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说明虚假诉讼的情况及损害自身权益的事实。若法院对虚假诉讼未及时处理,可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寻求监督处理。如虚假诉讼行为构成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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