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民法典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规定。权利义务:个人有权知晓其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等情况,信息处理者有保护信息安全及合法使用的义务。关键要件: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是核心,如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具有较强识别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意自己信息被不当收集、使用的记录,如短信、合同等。寻求帮助:可向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费者协会等反映。法律程序上,先固定证据,然后可与侵权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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