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驾校单独收取打卡费不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驾校在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时,应明确培训服务的各项内容及费用构成,若未明确包含打卡费用,额外收取属于违约行为。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心分析:驾校与学员存在服务合同关系,驾校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服务。打卡是培训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应包含在整体培训费用中,单独收费侵犯学员权益。关键在于合同中有无对打卡费的约定,若无则驾校不应额外收取。实务建议:学员首先查看与驾校签订的合同,看是否有关于打卡费的条款。若合同未提及,可与驾校协商要求退还打卡费,保留好协商记录。若协商不成,学员可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同时准备好合同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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