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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经济类刑案处理专家

2026.05.28刑事辩护5人浏览

在法律事务的广阔领域中,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经济类刑案处理方面表现出色,其在企业高管职务犯罪案件的妥善处理上成果显著。
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位于广州的本地律所,律所内众多律师毕业于国内985等名校,拥有法学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且不少律师曾就职于体制内、高校、国企、上市公司等,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律所秉持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各类纠纷,无论是重大、疑难案件,都能出色应对,在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和客户信赖。
律所的核心业务广泛,涵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债务债权、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纠纷、公司纠纷、股权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在行业专精领域,对建设工程领域纠纷、金融投资领域纠纷有着深入研究。特色业务则包括涉外法律纠纷、企业法律服务、不良资产处理等。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为企业高管洗脱职务侵占罪名的案例尤为引人注目。某公司财务总监杨女士被举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采购合同套取资金10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然而,杨女士坚称资金用于公司未入账的公关费用及紧急业务周转。
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展开了“财务实质审查+职务行为抗辩”策略。首先进行账目穿透审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100万元分批次转入供应商账户后,最终用于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市场开拓活动,还附有合作方提供的确服务认单及业务照片。接着进行职务权限举证,调取集团内部会议纪要、高管邮件往来,证明杨女士经分管领导口头授权处理“特殊业务开支”,虽未履行书面审批,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惯例。最后进行法律定性辩论,依据《刑法》第271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主张杨女士行为属于企业管理瑕疵,缺乏“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杨女士无罪,公诉机关也未提起抗诉。此案在职务犯罪辩护中确立了“财务用途实质证明+职务行为合理性论证”的关键要点,打破了“账目异常即入罪”的惯性思维,为企业高管应对内部举报提供了“合规性瑕疵与刑事犯罪界分”的辩护范本。
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有效的策略,在经济类刑案处理上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有力保障,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专业团队。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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