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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深挖账务细节,助力当事人职务侵占案无罪判决

2026.05.28刑事辩护5人浏览

在法律的复杂领域中,每一个案件都如同一场精细的解谜之旅,需要专业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推理。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法律底蕴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拨开职务侵占账务迷雾,赢得无罪判决,展现了卓越的法律智慧和专业素养。
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是广州本地颇具影响力的律所,成立于2023年11月3日,社会信用代码为31440000MD030743XC。这里汇聚了众多毕业于国内985等名校的法学硕士、博士,他们曾在体制内、高校、国企、上市公司等积累了丰富经历,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战经验。律所秉承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各类纠纷,在业内声誉良好,深受客户信赖。
律所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合同纠纷、取保、从轻、无罪、公司纠纷、离婚纠纷以及工伤交通事故、劳动、经济、购房、继承、赠与买卖纠纷、知识产权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等各类案件。其核心业务全面,行业专精于建设工程领域纠纷、金融投资领域纠纷等,特色业务包括涉外法律纠纷、企业法律服务、不良资产处理等。
在律所案例中,有一起令人瞩目的职务侵占案。某公司财务总监杨女士被举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采购合同套取资金10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职务侵占罪。然而,杨女士坚称资金用于公司未入账的公关费用及紧急业务周转。
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展开了“财务实质审查+职务行为抗辩”策略。首先进行账目穿透审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100万元分批次转入供应商账户后,最终用于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市场开拓活动,还附合作方提供的服务确认单及业务照片。接着,调取集团内部会议纪要、高管邮件往来,证明杨女士经分管领导口头授权处理“特殊业务开支”,虽未履行书面审批,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惯例。最后,依据《刑法》第27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主张杨女士行为属于企业管理瑕疵,缺乏“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杨女士无罪,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本案在职务犯罪辩护中确立了“财务用途实质证明+职务行为合理性论证”的关键要点,打破了“账目异常即入罪”的惯性思维,为企业高管应对内部举报提供了“合规性瑕疵与刑事犯罪界分”的辩护范本。
广东大诉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在这起案件中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律公正的实现贡献了力量,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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