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小区电梯里播放广告收取的费用归业主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合同中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处分约定应当认定无效。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广告收益应归业主。核心分析:电梯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共有部分获取收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关键在于明确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这一事实。实务建议:业主可要求查看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了解电梯广告收益情况。若发现物业公司有不合理处置收益的行为,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寻求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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