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黄启镜:以法为剑,守护当事人权益在黔西南地区的法律界,黄启镜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法律人士。他拥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资深背景,铸就专业实力黄启镜,男,汉族,中共党员,贵州省兴义市人。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执业之前,在望谟、安龙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从事公务员工作长达10年之久。这10年的工作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也为他后续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黄启镜律师现任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为15223201410932929,执业年限达12年。他还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成员、立法咨询专家,黔西南州“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兴义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兴义市2022年度“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他担任着众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地区覆盖黔西南。征收决定案:力挽狂澜,保障当事人权益2018年9月5日,某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段某某(化名)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段某某认为该征收决定及安置方案存在问题,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于是委托黄启镜律师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征收决定。案件受理后,黄启镜律师对征收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被告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已征求公众意见并公示、补偿标准依据省级政府文件确定等,还主张段某某已将房屋转让,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黄启镜律师针对被告的抗辩及证据,从关键方面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在诉讼主体资格方面,被告未能提供段某某转让房屋的证据,法院认定段某某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在征收程序合法性方面,黄启镜律师指出被告在征收决定作出前的相关程序存在瑕疵。而关于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问题,黄启镜律师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敏锐地指出被告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保证征收款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严重违反法定要件。最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被告某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5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之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黄启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段某某维护了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款结算案:力促调解,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某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将某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市政工程交由张某(化名)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量及价款结算产生分歧。张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某工程公司不服,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某委托黄启镜律师代理二审。面对某工程公司的上诉主张,黄启镜律师积极应诉,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展开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就工程款结算及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案涉市政工程总工程价款按185万元确认,扣减某工程公司已支付的149万余元,余款358846元由该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张某支付完毕。某工程公司自愿放弃其余上诉请求,张某自愿放弃其余一审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黄启镜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积极的调解协商,为张某争取到了应得的工程款,高效地解决了双方的纠纷。在法律的道路上,黄启镜律师始终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服务。他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行政征收案件,还是涉及工程款结算的民事纠纷,黄启镜律师都能以法为剑,为当事人开辟出一条公平正义的道路。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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