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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律师:以专业细致化解涉税难题,彰显税务法律正义

2026.05.23综合7人浏览

杨超律师在山东青岛法律界小有名气,他扎根税务法律领域九年,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为不少客户解决了复杂的涉税难题。
杨超律师履历丰富,他不仅有律师、税务师资格,还是山东合与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他曾在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财税与海关专委会秘书长,也是齐鲁财税法律服务中心的重要成员。多年来,他秉持“合法节税、合理纳税,税能覆舟,亦能载舟”的工作理念,专注于税法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税务+法律”服务。
杨超律师的服务范围很广,像常年税务顾问、税收优惠规划、专项税务筹划、税务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应对、国际涉税服务、个人涉税服务、税务争议解决、涉税刑事辩护等其他涉税服务都涵盖在内。他服务的行业众多,有房产、医药、石油、网络科技、汽车、软件等行业。他服务过的单位也不少,其中包括青岛市税务局、城阳区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胶州市税务局、胶南市税务局、莱西市税务局等税务机关,还有山东高速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地铁集团青岛运营分公司等大型国营单位。
在办案过程中,有个不动产拍卖土地增值税计税方式争议案很典型。申请人因债务人某乙公司欠债未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位于某市工业园的土地、房产及地上附着物。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采用成本法确定不动产评估价格。拍卖成交后,当地税务局向法院送达《扣税通知书》,要求扣缴税款共计约750万元,其中土地增值税高达600多万元。申请人了解后认为,税务局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没采用评估法,而是用了发票法,导致税负明显偏高,损害了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件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在已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情况下,税务局能否适用“发票法”计算土地增值税;二是税务局作出扣税决定前,是否应通知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并给予其陈述、申辩的机会。
面对这起复杂案件,杨超律师展现出专业与细致。实体方面,他依据相关规定指出,只有在“不能取得评估价格”时,才可适用发票法。本案已有符合规定的评估报告,应优先适用“评估法”。程序方面,他强调税务局未将扣税决定告知申请人,未保障其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违反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中关于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
经过杨超律师的努力,复议机关采纳了他的观点,成功帮申请人退还税款300余万元,债权得以有效清偿。这一案件明确了在不动产拍卖涉税处理中,税务机关应优先适用评估法计算土地增值税,有合法评估报告时,不得随意用发票法加重纳税人或利害关系人负担。同时,也强调了税务机关作出影响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决定前,必须履行告知和听取意见的程序义务,具有重要的程序正义示范意义。
杨超律师本科毕业于青岛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烟台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税务法律领域成绩显著。他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让他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洞察入微,不放过任何细节,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杨超律师在税务法律领域深耕九年,以专业、细致和精益求精的态度,为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涉税问题,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相信未来他会用专业知识和智慧,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杨超律师信息要点:
性别:男
执业机构:山东合与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9年
执业证号:13702201710192784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职务:山东合与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财税与海关专委会秘书长
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青岛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烟台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
联系地址:福州北路36号甲地下一层-3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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