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庚申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坚守者在桃江县的法律界,符庚申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资深法律人。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深履历,铸就专业实力符庚申律师是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309200910343115。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国防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成为了桃江县乃至益阳市刑事辩护领域的标杆人物。他专注于刑事辩护,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涵盖诈骗类、网络类、毒品类、职务类、暴力类、人身财产类等各类常见及疑难罪名。同时,他还兼顾民商事、行政等法律领域,长期担任桃江县人民政府及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备全面的法律实务能力。他身兼桃江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治委员会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弱势群体维权等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严谨辩护显专业在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被告单位广州某服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雷某某(化名),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3份,价税合计710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案发后,雷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退缴部分税款。符庚申律师作为雷某某的辩护人之一,参与了一审和二审的辩护工作。他提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罚金及追缴金额计算不当、量刑过重等辩护意见。虽然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符庚申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严谨的专业态度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雷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已退缴的150万元税款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剩余税款885万余元。邹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积极辩护获缓刑2025年2月,被告人邹某(化名)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154.4mg/100ml),途中将行人刘某某撞倒致其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邹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符庚申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即介入,积极促成邹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足额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意见,认定邹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等法定从宽情节,结合其系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社区矫正评估建议适用缓刑等情况。最终判决: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一结果体现了符庚申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积极作用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符庚申律师二十余年的执业之路,始终恪守“专业赋能辩护,诚信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复杂程度,他都全力以赴,用专业、高效、尽责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他凭借卓越的刑事辩护实力、良好的职业口碑,成为本地极具公信力的资深刑事律师,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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