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庚申律师:刑事辩护界的正义守护者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用二十余年的坚守与付出,在刑事辩护领域熠熠生辉,他就是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符庚申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专业铸就实力符庚申律师,执业证号为14309200910343115,拥有湘潭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国防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的教育背景。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精湛的辩护技巧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桃江县乃至益阳市刑事辩护领域的标杆人物。他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涵盖诈骗类、网络类、毒品类、职务类、暴力类、人身财产类等各类常见及疑难罪名。在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被告单位广州某服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雷某某(化名),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3份,价税合计710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案发后,雷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退缴部分税款。符庚申律师作为雷某某的辩护人之一,在一审、二审中为其提供辩护,提出本案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罚金及追缴金额计算不当、量刑过重等辩护意见。虽然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符庚申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对法律的精准解读,令人钦佩。多领域兼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除了核心的刑事辩护业务,符庚申律师还兼顾民商事、行政等法律领域。他长期担任桃江县人民政府及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备全面的法律实务能力,能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合规防控”全方位法律服务。在邹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2025年2月,被告人邹某(化名)醉酒驾驶机动车,途中将行人刘某某撞倒致其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邹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符庚申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即介入,积极促成邹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足额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意见,认定邹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等法定从宽情节,结合其系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社区矫正评估建议适用缓刑等情况,最终判决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符庚申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还注重通过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法律人的担当符庚申律师身兼桃江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治委员会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深耕本地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弱势群体维权等事业。他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为推动地方法治政府推进和营商环境建设、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执业共同体推进、律师执业权义保障、律师行业惩诫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彭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中,2023年1月至6月,被告单位瑞安市某鞋业公司在未获品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假冒“某力”成人鞋,通过多层销售链条流入市场。被告人彭某(化名)作为末端销售商,在明知上游供货的鞋子无吊牌、防伪码的情况下,仍购入并在某音店铺销售,销售金额较大。案发后,彭某被抓获归案。符庚申律师作为彭某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为其提供辩护,重点提出彭某系从犯、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法院经审理认定,彭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从宽情节,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最终判决彭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十余年的执业之路,符庚申律师始终恪守“专业赋能辩护,诚信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复杂程度,他都全力以赴,用专业、高效、尽责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认可。他就像一位正义的守护者,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公平正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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