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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诈骗案被告辩护:从犯认定结合多情节争取轻判

2026.05.18刑事辩护5人浏览

杨振涵律师自2019年踏入法律行业以来,始终坚守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对当事人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和执行案件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下面通过他办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领略他的专业风采。
2024年,被告人顾某升经招聘入职一家涉案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参与销售所谓“国学、易经”类网络课程。公司及销售人员采用虚构命理凶兆、伪造成功案例、制造恐慌等手段,诱骗被害人购买课程,骗取财物。经审计,顾某升个人涉案销售金额达93683.23元,公诉机关认定其诈骗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这个案件的棘手之处在于,公诉机关已经认定顾某升诈骗数额巨大,并且给出了相对较重的量刑建议。而且,诈骗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证据和法律条文,如何为顾某升争取从轻处罚,是摆在杨振涵律师面前的一道难题。
案件推进的关键步骤
第一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
杨振涵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投入大量时间仔细阅卷,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梳理。他发现,顾某升是受雇佣、受安排从事销售工作,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他只是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没有起到主导作用。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什么这么判断呢?因为在共同犯罪中,判断一个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关键在于其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顾某升只是执行公司的指令,没有决策权,所以更符合从犯的特征。这一步的判断为后续提出从犯的辩护观点提供了事实依据。
第二步:确定辩护策略
基于第一步的梳理,杨振涵律师确定了以从犯为核心,结合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方面进行辩护的策略。他认为,顾某升系受雇佣、受安排从事销售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同时,顾某升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他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低;并且主动全额退出全部违法所得32756.22元,并预缴罚金5000元,最大限度弥补了损失、修复了社会关系。
为什么选择这样的辩护策略呢?因为从犯的认定可以从根本上减轻顾某升的刑事责任,而坦白、认罪认罚和积极退赃等情节则可以进一步体现他的悔罪态度,争取法官的从轻处罚。这一步的策略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三步:与公诉机关沟通
杨振涵律师带着自己的辩护观点和证据,与公诉机关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他向公诉机关详细阐述了顾某升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他所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通过沟通,公诉机关对杨振涵律师的观点表示了一定的认可,但仍然坚持原来的量刑建议。
为什么要与公诉机关沟通呢?因为公诉机关在案件的处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沟通可以让公诉机关了解律师的辩护观点,争取他们的支持或者在量刑建议上做出一定的调整。这一步的沟通为后续在法庭上的辩护争取了更多的空间。
第四步:法庭辩护
在法庭上,杨振涵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按照既定的辩护策略进行辩护。他详细阐述了顾某升作为从犯的事实和依据,强调了他的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和积极退赃等行为。他还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说明顾某升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为什么要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护呢?因为法庭是决定案件结果的关键场所,律师的辩护意见直接影响法官的判断。通过在法庭上的精彩辩护,可以让法官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这一步的辩护为最终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最终结果及整体思路总结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振涵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量刑建议大幅下调。判决被告人顾某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已退缴违法所得32756.22元,依法发还被害人。
杨振涵律师处理这类刑事案件的整体思路是:首先,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案件中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然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突出当事人的从轻处罚情节;接着,与公诉机关进行积极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护,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如果你也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杨振涵律师凭借他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一定能为你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杨振涵律师是河南斗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民事执行、继承案件等领域。如果你有法律需求,不妨向他咨询,让专业的律师为你排忧解难。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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