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有这么一位女律师,在民商事案件领域相当有一套,凭借多年的钻研和积累,展现出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她就是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的李美萍,一位有着14年执业经验的资深法律人。李美萍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到的法学知识为她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她现在是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部长,同时兼任嘉兴市律协民商委员会委员、秀洲区司法局特聘调解员。这些身份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她在法律领域有了更广阔的施展空间。在14年的执业生涯里,李美萍长期为金茂、中梁、希望、正黄等大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她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商事合同等各类复杂民商事案件,不管是合同类的房产、商事纠纷,还是各类侵权纠纷案件,她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同时,她在工伤法律事务方面也颇有研究,并且有成熟的刑事办案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会见取保及刑事辩护等全方位的法律支持。李美萍办案坚持情理兼顾、定纷止争,喜欢用多元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处理案件时,她始终保持严谨负责、专业务实的态度,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心里清楚,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对待每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细节。下面就来看看李美萍是如何运用专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的。外卖骑手撞人案:精准抗辩免除20万赔偿责任案情简介有个外卖骑手在配送订单时,骑电动自行车逆行,和行人撞在了一起,导致行人十级伤残。交警认定骑手负事故全部责任。受害人起诉骑手,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一共20.2万元。李美萍接受骑手委托后,经过深入调查,把配送平台、业务外包公司、保险公司、平台运用公司都追加为被告参与诉讼。诉讼中,配送平台、多家外包公司都说和骑手只是合作关系,没有劳动或劳务关联,还拿出证据说骑手事故时间和上一单完成间隔40分钟,主张事故发生时骑手不在履职期间,责任该由骑手个人承担。保险公司则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说十级伤残只赔付2万元,非医保用药要扣除15%,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理赔范围,剩下的损失还得骑手个人承担。案件难点这个案子有两个主要难点。一是责任主体认定争议大,在灵活用工模式下,骑手和平台、外包公司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多方都拿出协议证据说和骑手没有雇佣关系,而且从配送记录看,事故时间和订单配送时段对不上,认定履职行为存在困难。二是保险免责条款效力抗辩难,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赔付范围、伤残限额和免责事项,保险公司也尽到了格式条款提供义务,以前类似案件里,骑手常因为无法证明保险人没尽提示说明义务,导致免责条款生效,要自己承担大额赔偿差额。代理成果李美萍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帮骑手解决了难题。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最终判决这起交通事故是骑手履行职务行为期间发生的,骑手个人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没履行法定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不产生法律效力,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向受害人赔偿损失196953.64元。只有1900元鉴定费由业务外包公司承担,骑手不用支付任何赔偿款,也不用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律师核心作用在这个案子里,李美萍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方面,她重构了关键事实,针对性地梳理了骑手事故后和站点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派单沟通信息等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事故发生时骑手正在订单配送衔接过程中,很大程度上证明了履职事实,推翻了“事故时没接单就不属于履职”的说法,直接排除了骑手个人责任。另一方面,她精准运用法律,针对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抗辩,紧扣《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规定,证明保险公司没向骑手本人或其用工单位交付保险条款,也没对免责内容进行提示说明,让法院认定全部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最终让保险赔付覆盖了受害人几乎全部损失,完全免除了骑手的个人赔偿责任,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风险抗辩提供了典型参考。李美萍以专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在法律领域赢得了好口碑。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李美萍执业于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4201211998358,服务地区是浙江嘉兴,联系地址在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527号财富广场25楼。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嘉兴市律协民商委员会委员、浙江圣文律所婚姻家庭财富传承部部长、秀洲区司法局调解中心调解员,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14年,值得当事人信赖和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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