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业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武汉的曾华华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佼佼者,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多起专利维权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果。曾华华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拥有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201201910097257。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擅长领域涵盖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公司法以及合同纠纷等多个方面。曾华华律师在其职业生涯中积累了众多重要经验。在大型案件/项目类中,他代理一审及参与办理二审涉某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案件,获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支持起诉的全部赔偿金额300万元,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3年度典型案例。他还代理武汉烽烟科技有限公司与多益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两审均胜诉;代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二审上诉人撤回上诉。此外,他成功在多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为被告争取到合法权益,如在杭州某法院被起诉100万元,经一审、二审达成调解,仅赔偿15万元;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起诉55万元,一审判决仅赔偿10多万元;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起诉105万元,一审判决仅承担律师费30000余元。在著作发表类方面,他参与编著《登峰律途》《盈科律师的法律观察与研究》。他还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伯乐奖”、“炜衡好声音”比赛荣获“三等奖”、中共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委员会2024-2025年度“优秀党员”。他担任着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可信时间戳微课堂特邀讲师、江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兵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等职务,曾担任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还是律智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并且拥有律师资格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曾华华律师办过的一起专利维权案例令人瞩目。天津某科技公司专注于办公自动化设备研发,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于2015年申请了两项与“全自动装订机”相关的专利,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线式全智能装订机的勾线器”,保护装订机内部核心零部件;一项发明专利“线式全智能装订机”,保护整机设备的结构与工作原理。然而,该公司发现武汉某电子公司制造、销售的“裕佳YJQD500全自动线式档案装订机”,其勾线器结构与整机技术方案均与自家专利高度雷同。于是,天津某科技公司委托曾华华律师团队同时提起两起专利侵权诉讼。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勾线器)中,曾华华律师团队主张权利要求为第1、2、4、6、7项,核心保护“勾线器”零部件。他们采取了精准证据保全策略,指导客户在公证处监督下,从京东商城“裕佳办公专营店”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支付货款27300元,并对收货、拆箱、验视全过程进行公证,确保证据链完整。庭审中,将被控侵权装订机拆解,逐一展示勾线器技术特征,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全部技术特征与原告主张权利要求完全相同。被告辩称非实际生产厂家,仅是贴牌销售,但曾华华律师指出产品外包装印有被告为“制造商”文字信息,且被告经营范围包含办公设备生产和研发,法院认定被告系侵权产品制造者。最终,法院认定被告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在发明专利侵权案(整机)中,曾华华律师团队主张权利要求为第1项和第4项,保护整机“线式全智能装订机”的结构与工作原理。他们进行了权利要求精准布局,巧妙组合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构建保护网。全面技术比对,当庭勘验展示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要求对应关系,各部件位置关系、信号连接关系等均与专利相同。再次抓住“制造商”证据,强调产品包装标识及被告经营范围,固定其生产商身份。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侵权行为成立,考虑发明专利技术含量和市场价值,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万元。曾华华律师通过专利组合策略,同时就核心零部件和整机发起诉讼,形成立体保护网;证据链严谨规范,无懈可击;权利要求精准主张;在赔偿争取上,通过合理阐述成功说服法院判赔,合计为客户赢得48万元侵权赔偿,远超同类案件平均水平。这充分展示了他的专业价值,也为创新成果筑起了坚实法律壁垒。如果您面临专利侵权困扰或需要构建专利保护体系,曾华华律师团队将是值得信赖的专业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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