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玉琼律师:专业护航,逆转商业困局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众多企业关注的焦点。今天,让我们走进邬玉琼律师的办案世界,看看她是如何凭借专业能力为客户解决难题的。专业背景:深耕法律领域,融合商业思维邬玉琼律师是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年限达5年,执业证号为1210120xxxxxxxx61,服务地区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三街同方大厦B座6层。她本科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兼具北京多年外贸商务从业经历与深厚法律实务功底的她,擅长将商业思维与法律专业深度融合,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执业以来,聚焦建设工程、公司合规、复杂劳动争议三大核心业务,处理各类复杂民商事案件多起,赢得客户高度认可。跨省办案:逆转二审,为企业赢得关键改判2024年10月,沈阳某造纸企业(化名)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广东某智能装备公司(化名)订购了一台价值42万元的自动分叠擦手纸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沈阳公司支付10万元订金并提供压花花纹图案后,广东公司应在45天内完成交货。沈阳公司依约支付订金并提供图案,但广东公司以各种理由迟迟未启动生产,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设备。沈阳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返还订金并赔偿损失,然而一审法院却认为双方后续技术沟通构成交货时间变更,认定广东公司未违约,仅判决返还订金及少量利息,驳回了沈阳公司关于违约金、律师费等核心诉求。面对一审不利判决,沈阳公司委托邬玉琼律师代理二审上诉。接受委托后,邬玉琼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带领团队梳理双方长达数月的某信聊天记录,清晰还原事实。2024年10月25日沈阳公司发送花型图案,11月12日最后确认压花图案定稿,此时合同约定的“交货起算”条件已满足。后续所谓“技术沟通”,是广东公司自身管理不善,在交货期将届满时才索要尺寸参数,沈阳公司的配合并非对交货期限的同意变更。在二审中,邬玉琼律师指出一审法院的两大核心错误。一是混淆概念,偏袒外地企业,将“确定压花花纹图案”与“压花辊尺寸沟通”混为一谈,把广东公司的内部工作流程强加为沈阳公司的合同义务;二是违背公平,放纵恶意违约,聊天记录显示广东公司负责人承认未按期组织生产,具有主观恶意,一审却免除其违约责任。此外,邬玉琼律师依据合同约定,整理沈阳公司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函保单费等证据,要求违约方广东公司全额承担。最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邬玉琼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改判。撤销一审关于驳回违约金、律师费等的判项,判决广东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0元,承担沈阳公司维权支出的律师费20000元及保函保单费800元,诉讼费、保全费等也主要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观点:为企业商业交往提供借鉴针对本案成功改判,邬玉琼律师总结出深刻的法律观点。在定制设备合同中,买方提出明确需求后,后续善意沟通不应等同于对交货期限等核心条款的变更,法院应严格区分“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合同履行的协助”。合同明确约定的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金额合理,法院应予以支持,以增加违约方成本,倒逼其诚信履约。跨省维权时,专业律师是打破“地方保护”偏见的利器,企业选择像邬玉琼律师这样经验丰富、敢于攻坚的本地律师,能在全国范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商业活动充满变数,合同纠纷难以避免。邬玉琼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逆转败局,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选择专业的律师团队,是企业保障自身利益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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