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最迟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期限,保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的救济权利。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复核的权利,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有受理或不受理复核申请的义务,并按规定处理。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二是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实务建议:及时关注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时间,确保在三日内提交复核申请。认真准备复核申请材料,详细说明不服的理由和证据。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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