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出租车营运证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但基于营运证从事出租车运营产生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核心分析:出租车运营收益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产生,属于共同财产。办理营运证只是获取运营资格的前提,不是分割对象。关键在于运营期间的收入、支出等情况。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出租车运营期间的收入流水、支出凭证等。协商分割:双方先自行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起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法院会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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